由钓鱼岛争端引发的——海权意识觉醒(图)

2012-09-25 08: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将中国钓鱼岛“国有化”。对此,中国政府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反制措施,其中包括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和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海图等,此举被不少学者认为是中国捍卫钓鱼岛主权的法律手续。

  实际上 ,世界范围内有关岛屿争端、海域划界纠纷等海洋领域争议并不少见,争端当事方可选择将争议提交国际海洋法庭、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机构以及特别仲裁等四大机构裁决,也可通过谈判方式私下解决。争端的最终解决既要有足够的法理依据,更要看争议岛屿或海域的实质控制权在谁手里。受访专家表示,中国公布钓鱼岛领海基线、派海监船、军舰到钓鱼岛附近巡逻,都是向外界宣示中国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方式。

  山东海域有8个领海基点

  9月10日,中国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同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一个国家的领海基线是怎么确认的,又有什么意义?

  “领海基线是一个国家主张、确定本国管辖海域范围的起始线。”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薛桂芳教授介绍道,只有领海基线确定了,一个国家的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等海域才能确定。

  1996年,中国在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同时,首次向世界公布了从山东高角至海南岛西部峻壁角约3200多公里的大陆领海基点(49个)和西沙群岛领海线基点(28个)。

  薛桂芳告诉记者,很多人对领海基线有个误解,以为是从海水和陆地的交界处算起,实际上不是,如果这样算,中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海域面积就会少很多。

  “一般来说,领海基线包括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两种基线的混合基线。正常基线也叫低潮线,是落潮时海水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但因为中国海岸线非常弯曲,沿海有很多岛屿或礁石,落潮后,还能看到这些岛屿或礁石,所以中国采取的是直线基线。”薛桂芳还表示,“潮汐变化不定或地质结构不稳定的海岛和海礁一般不宜选作领海基点,国际上也要求领海基点必须在涨潮时露出海面。”

  以山东海域的8个领海基点为例,6个位于荣成市,即山东高角(1)、山东高角(2)、镆铘岛(1)、镆铘岛(2)、镆铘岛(3),以及苏山岛,分别位于成山头、镆铘岛和苏山岛上。另外两个则是分别位于位于青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东南海域的潮连岛和位于日照海域的达山岛。

  “这8个岛连成一条折线,即中国领海基线的一部分。根据《公约》,这条领海基线向山东半岛一侧的水域,属于内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权。这条基线往海一面12海里,则是中国的领海,根据国际公认原则,沿海国对领海行使一切主权,其他国家有无害通过权,但这个条件非常苛刻,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的意义也在此。基线向外不超过24海里为毗连区,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属于我国主张的专属经济区,按自然延伸原则,我国甚至最多可以主张不超过350海里的外大陆架。”薛桂芳分析道。

  据薛桂芳透露,日本早在2006年就向联合国提交了钓鱼岛的领海基线,当时只是交联合国备案,并没有要求联合国公布,但中国此次向联合国提交的同时要求其公布。

  全球450多处海上争议目前仅解决了100多处

  从韩日之间的独岛,到日俄之间的北方四岛,再到英阿之间的马尔维纳斯群岛,世界范围内关于岛屿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

  薛桂芳介绍道,一般岛屿争端属于领土之争,而自从《公约》生效之后,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得到沿海国的积极响应,各国纷纷通过国内立法主张各自的权益 ,把原来属于公海的一部分海域变为国家管辖海域,形成新一轮“蓝色圈地运动”,随之也衍生了新的海域划界争议。

  “由于沿海国管辖海域范围的扩展,造成了有些海域主张重叠,海域划界纠纷比20世纪50年代‘领海之外即公海’时期大大增多。据统计,全世界共有450多处国家间的海上边界需通过划界谈判来确定,目前仅解决了100多处。”薛桂芳表示,海域主张重叠情况在狭窄的东亚地区显得尤为突出。“在黄海和东海,中日韩三方都主张200海里的权利,但东海和黄海的宽度均不足400海里,难免出现海域主张重叠、海域划界存在争议的情况。在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我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在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域中,我国与日本存在1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

  除了专属经济区,中国与日、韩之间还有大陆架划界争议。“依据《公约》有关规定,东海海底的地形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作为天然分界线的冲绳海沟中国一侧,应属于中国所管辖的大陆架。日方主张按中间线原则与中国分割东海大陆架,不承认冲绳海槽是由中国大陆延伸的东海大陆架的边缘,并主张将钓鱼岛作为划界基点之一。”薛桂芳告诉记者。

  日本宣布将中国的钓鱼岛“国有化”后,9月16日,中国政府决定向《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

  四大机构解决海域争议

  2012年3月14日,国际海洋法庭就孟加拉湾缅孟两国领海争端作出最终裁决,裁决作出后,孟加拉国和缅甸政府均对裁决表示接受。此前,缅甸和孟加拉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划界存在重叠。

  专门从事钓鱼岛及相关问题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赵英军博士告诉记者,这是国际海洋法庭所裁判的关于海洋划界的第一案。处理海域争端,根据《公约》规定,在自愿选择的解决方法无法奏效时,争端当事方有义务接受《公约》提供的四种管辖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机构以及特别仲裁。

  “不过选择国际海洋法庭解决争端需当事国双方同意,一方当事国不同意就无法向国际海洋法庭提交争端。比如日本和韩国之间独岛争议,日本一直想提交国际海洋法庭,但韩国不同意。”赵英军告诉记者。

  另外,作为联合国常设机构,联合国国际法院在过去几十年,成功地解决了许多海洋争议案件,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关于白礁岛、中岩岛和南礁岛的主权争端。

  但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一个排除性的声明。根据中国的声明,中国虽然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但不接受对海洋划界的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对此,赵英军分析认为,各国都有选择解决争端的方式,像中国这样选择不接受国际司法或仲裁的国家不在少数,比如韩国政府在2006年4月18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一份声明。按这个声明,韩国在海洋界限划定、军事活动、海洋科学调查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将不受《公约》所规定的强制解决争端程序的限制。

  “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海域争端,是由各个国家根据自己国家的利益做出的判断。一般来说,关于海域划界方面的争议大多通过各个国家私下协商解决。而关于岛屿的领土之争,则很难通过协商来解决。”据赵英军介绍,涉及到岛屿争端的,除了法理依据外,很多时候最重要的是实际控制权在谁手里,“这也是中国公布钓鱼岛领海基线、派海监船、军舰到钓鱼岛附近巡逻的原因所在,都是向外界宣示中国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方式。” 记者 李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