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本市下达《关于开展中介机构
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决定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本市将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档案。星级评定结果及动态情况将在青岛市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网和青岛房地资源网等网站公布。
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凡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在青岛市从事中介服务的各类机构,均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参加星级评定。中介机构星级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年终评定与日常检查记录、考核与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年末,各评定部门对本行业中介机构的年度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评定,评定结果于次年的3月1日前报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通过青岛市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网予以公告。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
中介机构星级评定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占40% ,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考核占60%。考核总得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方可参与星级评定,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参与星级评定。星级等级表示中介机构在行业内的社会诚信、服务水平、执业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所达到的不同标准,按评分标准依次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级别。90~100分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5~69分为二星级,60~64分为一星级。
对采取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星级认定的中介机构,由评定部门取消已评定的星级评定结果并予以公告,该中介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星级评定。对已取得星级等级但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或服务中造成较严重不良影响的中介机构,由评定部门按照星级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及时降低或取消其星级等级,并予以公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本行业的中介机构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及时通报其资质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另外,具体报名方面,报名时间:2013年1月25日至2月20日。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构内部各种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执业流程等;机构近1年来的体现服务业绩的有关资料材料。报名地点:青岛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协会(瞿塘峡路 24 号市住房保障中心7楼);邮箱:f82681117@163.com
记者 李晨 实习生 曲珍慧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