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广鹏) 近日,市民胡先生在
即墨市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外套,
衣服吊牌价为150元,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120元成交,回家后竟发现外套的衣角底部还有一个吊牌标价80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要求退货时遭拒,经过消保委调解,商家不但同意退货,还额外
赔偿消费者120元。
“一件衣服卖出三个价格,到底哪个才是准的?”近日,市民胡先生在即墨市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外套,外套正面的吊牌价格为150元,“当时商家说可以还价,我就以120元买了这件衣服,感觉还比较满意。”胡先生说,自己回到家中拆吊牌时却发现外套的衣角底部还有一个价格吊牌,标价80元。
“当时他说原价150元,这又出来个80元,正常的话一件衣服的吊牌价肯定不会出现两个。”胡先生说,自己越想越来气,感觉自己多花了钱。随后 ,胡先生便找到了服装店要求退货,“当时商家不给退,说这件衣服的标价就是150元,那个80元的吊牌价格不准。”但是胡先生认为既然吊牌价格不准为什么还要挂到衣服上,最终胡先生要求退货遭到商家拒绝。无奈胡先生将商家投诉至消保委。
“调查过程中,服装店主称衣角的吊牌可能是挂错了,真正的零售价应该是150元。”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商家认为虽然自身有过失,但消费者提出的增加赔偿一倍的损失不能接受。“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 ,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工作人员介绍。最终经过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退货并赔偿胡先生12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