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没买成意向金不退 一季度购房装修成投诉热点

2013-04-09 14: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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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季度开发区消保委办公室及各分会共受理投诉16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消保委对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针对投诉较多的房产中介、装修材料以及快递等领域,消保委工作人员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房屋没买成意向金也不退

  市民王女士反映,2月份在开发区通过一家房地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王女士想通过中介房源和办手续等问题都有保障。于是她就在该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交纳了意向金6000元。在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之后,因为房子的一些其他问题没有和房主谈好房屋价格问题。王女士就不想购买这套房子,准备重新寻找房源,这时中介公司告诉王女士,她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无论这次交易是否成交,意向金都不退还。王女士这次才注意到签订的意向书里有一条“如不买房将不退意向金”。王女士多次找中介公司协商,中介都表示不退。

  开发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有资质的中介,要提前了解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要听信口头承诺,在交纳“意向金”“定金”“拥金”等费用时,一定要书面约定违约条款和退赔事项。

  定制橱柜咋和样品不一样

  市民刘先生反映,刚刚购买了新房全家商量着怎么进行装修,在选购装修材料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2012年12月份在开发区某装饰城看到了一套整体橱柜,“当时在店里,正好有一套现成的样品摆在那里,全家人一眼都看中了。”刘先生介绍道,于是咨询了商家,商家表示这套整体橱柜可以根据家里的实际尺寸进行订制。刘先生于是付了定金,店家也随后去家里量了尺寸。1个月后,店家通知刘先生橱柜做好了,并上门进行了安装。安装完成后,刘先生一家发现橱柜和当初预订的款式不一样,于是找出照片仔细比对一番,发现用的材质也不一样。店家则表示,当初刘先生看的那款价格比较高,他买的价格低的,所以只能用其他材质进行替换。

  开发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一要反复比照多家,搞清楚标准(规范)述语和行业述语的关系;二要签定有关质量、保修、价格、退货等方面的书面合同(协议);三要以实物为样品订购产品并尽量保存样品,尽量不要以照片,宣传图片订购产品,同时不要轻信“产品已投保险,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理赔”等承诺。

  快递物品损坏,赔偿不按原价

  开发区市民薛先生反映,今年2月帮助朋友购买了一个数码相机,因为比较远就找了一家快递公司,通过快递公司发往山西的朋友家。朋友收到相机后表示,相机是坏的,外观也有了损坏。薛先生表示寄的时候明明相机是完好的,都能进行使用,为什么朋友收到就是坏的呢。于是他找到了快递公司,然而,快递公司却说数码相机属易碎品,由于投递人没有进行保价,因此只能按照快递费的5倍来赔偿。而且具体在哪个环节损坏了也不清楚,所以还需要进行调查了解。

  开发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办理物品的快递业务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快递业务公司,一定要认真阅览该公司对快递服务的承诺,特别要明确一旦出现损失后,有关赔偿的具体承诺。 记者 董皓本报通讯员 王惠  王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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