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做客“网络问政”时透露,今年青岛
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不少于9000套,目前尚有在建且未售的经济适用住房8000余套。
徐志勇在访谈中介绍,今年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不少于9000套,目前,项目正在加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据初步统计,目前尚有在建且未售的经济适用住房8000余套,加上今后几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从总量上看,基本可以满足符合条件家庭的购房需求。截至5月上旬,全市已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共50余个,房源共17000余套。
有网友提问,原本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市民可否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徐志勇介绍,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能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房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申请人需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变更《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手续后方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此外,青岛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模,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相关规定,市区住宅建设用地均应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5%的比例配建;一般企事业单位用地根据企业性质不同,执行25%到45%的配建比例。
记者 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