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2万余户家庭梦圆保障房 覆盖率16.1%(图)

2013-05-29 07:09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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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建制让保障房不偏远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立新介绍说,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青岛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地块,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配建制度的实施,不仅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缓解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同时适应和满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使不同收入阶层可以平等共处,维护了社会公平,促进了社会稳定。

  正因为实施了配建制度,保障房中出现“地铁房”、“海景房”在我市并不是一件新鲜或罕见的事情。如位于地铁3号线清江路站附近的中海清江华府、万年泉路站附近的中海国际社区等都配建了经济适用房,并已公开销售,得到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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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万户解了住房难


  为满足各类群众的住房需求,青岛市建立健全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格局。在这其中,廉租房、公租房属于租赁型房源,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属于产权型房源,中低收入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保障房类型。通过这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不同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分类实施保障和供应,确保不同阶层的居民“住有所居”。

  截至2012年末,我市已累计通过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和改善了32.2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明显缓解,其中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和改善了约18.4万户,通过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解决了13.8万余户,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6.1%,其中主城区已达到23.9%,提前达到国家要求的住房保障覆盖率目标。

  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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