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流传着不少针对手机上网流量套餐业务的抱怨:“为何移动通讯的套餐流量,用不完就作废,却不能累积到下一个月?”“为什么每个月的套餐超了就要多付费,而不是和一年的总流量折中?”移动、联通和电信均表示,目前没有将使用不完的流量累积到下月继续使用的业务 ,剩余流量月底会自动清零。(7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要是在以前,手机上网流量用不完清零,恐怕不会引发热议。但在中国手机网民增至4.2亿、占网民总体的72.5%的今天,讨论手机上网流量用不完该不该清零、该不该累积到下个月,就显得尤其必要了——在4.2亿手机网民中,如果按每人每月剩余10兆流量来计算,总计就剩下42亿兆的流量,如果1兆流量折合0.1元钱,那么就是4.2亿元,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
手机上网剩余流量清零,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花钱包月包流量,按道理,用不完的流量应该都是自己的,凭什么每月月底要被通讯公司清零?就像消费者所质疑的,顾客去餐馆吃饭时,吃不完的饭菜都可打包带走,为什么通讯公司就不能提供类似服务?用不完的流量被作废,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尤其是,在手机上网流量的问题上,消费者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双重标准对待:当某月流量用不完,会被一声不响地予以清零;当某月流量超标,则会被收取高出包月费用几十倍的超额费。不管流量用超标还是有盈余,吃亏的为何总是消费者?说穿了,这是运营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千方百计地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用户权益的结果。
手机上网流量“清零制”,迫切需要改成“累积制”!消费者上起网来,往往不能准确掌控自己的上网时间、流量消费额度,超额或用不完几乎成为常态,流量“累积制”才是得民心之举,它不仅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更会刺激移动互联网的繁荣发展。要知道,手机上网计费含混不清、流量用不完清零制、超额流量资费贵等,阻碍了不少潜在消费者对手机上网的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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