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权益零投诉”折射高温维权服务苍白

2013-08-01 15: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殷建光

  7月30日,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签署重大气象灾害(高温)II级应急响应命令,这是我国有史以来启动的最高级别高温应急响应。如此高温天气下,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高温时段不停止户外作业等现象屡见报端。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多地人社、安监、工会等部门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投诉”。(7月31日新华网)

  记者随机采访十多位来自不同单位的户外工作者中,大部分人表示,从未拿过高温补贴,也不知道酷热时段禁止工人户外作业,更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去投诉。由此不难看出,不是劳动者不愿意享受高温补贴,不是劳动者不想投诉,而是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我们的管理者都在做什么呢?合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黄泽虎表示,入夏以来,安监局发现了较多不符合高温下作业规定的行为,但是也没有群众或单位来投诉。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安监部门目前为止没有对一家单位进行处理。既然发现了违规行为,为什么还要等着群众投诉呢?难道不能建议政府部门督促改进?

  合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则称,工会是群团组织而非政府机关,所能做的十分有限,也无法“处理”。这位负责人还说,今年截至目前,他们还没有到一线就劳动者高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调研和监督。无怪劳动者害怕,不敢投诉了,“娘家人”的工会,对高温下的劳动者关怀如此不到位,太让人失望了。

  因此,高温权益零投诉的背后,恰恰是我们那些保护劳动者权益部门的零主动,零服务,以及各种制度法规的不完善。假如我们的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能够走进群众,深入企业、工地、厂矿等地方,主动关心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服务,发现和解决问题,劳动者一定会感到有了维护权益的靠山,一定会敢投诉。同时,企业也会有所忌讳而自觉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

  当然,我们的法律也应该更加健全清晰起来。我国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2012年还出台了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可惜措辞模糊,回避维护高温权益的具体执行措施,如此一来,必然减少法规的强制性,必然纵容企业的违法胆量。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法规,让法规细致起来,强硬起来,可操作起来。当我们的高温维权服务不再苍白的时候,高温权益零投诉的怪相就消失了。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