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名
打工者,办事得利还颇得老板赏识,但肖某为了骗吃骗喝,在结识一位建材店老板时 ,却谎称自己在某局任
副局长,先后多次
诈骗共计2万余元。这位“副局长”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肖某本是青岛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在青打工多年。肖某在联系购买建材时认识了一位建材店的老板尹某,并从尹某处购得建材,一来二去,二人便相识了。
在购买建材中,肖某谎称自己在某局任副局长,尹某眼见肖某官职升迁,心中也是暗喜。
在一次吃饭过程中,尹某向肖某提起自己的女儿刚大学毕业工作还没着落,肖某便称自己可以帮助其女儿安排工作。肖某先后以处理关系、生意投资、岳母去世等多个理由,多次向尹某索要费用。女儿工作迟迟没有着落,肖某又不断要钱,尹某便感觉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经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肖某前后向尹某共索要人民币27800元,经肖某交代,所骗取的赃款均被吃喝挥霍。法院审理认定,肖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通讯员 周瑞习 丁德振 见习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