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10万认筹金房子被卖 可退款得扣80元手续费

2013-08-14 07:4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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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张可(化名)遇到了烦心事。今年3月份,张可看好了李沧区山景小城的新房,100平方米的户型。交了10万元的认筹金,今年7月份房子成为现房,张可也接到了售楼处的电话,8月8日去交剩余的房款。然而在8月12日的时候,张可却被告知看好的房子已经卖了,再买得通过中介,得交额外费用。这让张可气愤不已。8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答复说会落实这个事情。截至记者发稿时,售楼处表示可退认筹金,但得扣下80元手续费

  交了10万认筹金,房子被卖 

  今年年初,市民张可有了买房打算,看了几家楼盘以后,最终选了李沧区的山景小城楼盘,精装修房源,价格大约是1.1万/平方米,主要考虑是方便孩子上学。“我是3月份交的认筹金。7月31日的时候,售楼处通知业主拿钥匙,已经是现房了。本以为交上房款以后可以住上新房了。中间还是出了差错。我选的是3号楼的一套房子,然而置业顾问近期打电话却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张可向记者反映说。

  “这是很不可思议的,涉及消费欺诈了。这不是买菜买水果。我交了10万认筹金,随时可以把剩余房款交上,开发商却把我看好的房子销售给别人了,这算不算一房多卖?这个楼盘现场并不公示详细的价格,价格不透明。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开发商说,买其他房子可以,得通过房屋中介,得交额外的费用,也就是说,多了一个中介费。我买的是新房,也需要通过中介?难道有些房子由中介销售吗?”

  “这么久的时间,10万认筹金得有2000多元的利息。我不是在乎利息多少,是想要个说法,这么做是不对的,开发商怎么能随意把认筹完的房子卖给别人?”

  据了解,山景小城位于李沧区九水路以北汉川路以西,山景小城7月28日~7月30日已经完成交房,属于精装现房房源,现在80~105平方米房源都有,但是80、90平方米房源已经不多。开发商为青岛市艺德实业有限公司。

  退款,得扣80元手续费 

  根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该楼盘一共有住宅390套,目前可售住宅套数为202套,参考价格在1.1万/平方米左右。8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楼盘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介绍情况以后,表示会落实这个事情。随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张可。张可告诉记者,“置业顾问说明天可以退认筹金,但是没有利息。而且对方说还要扣我80元手续费,只退99920元,如此霸道。对方的借口是通知交钱没去。幸亏我有给他打电话的录音,太无视百姓的血汗钱。”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世强告诉记者,所谓“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交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一般认筹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VIP客户,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认筹金是购房者买房诚信意愿的一种表达,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惩罚性质。认筹金必须退。认筹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购房者不愿购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资格权利扣留购房者的认筹金。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

  今年已有楼盘认筹被查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在销售之前必须取得“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五证就开始销售属于违规销售。

  下半年以来,楼市迅速恢复,出现量价齐升的局面,与此同时,开发商也纷纷采取“小规模推新盘”、交纳认筹金等方式制造楼市紧张局面,致使市民追买,房价高涨。对于违规认筹的现象,青岛市相关部门一直严厉打击。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底,兴华景园三期因为违规认筹被查处。因有关手续不齐全,未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经调查,有违规收取认筹金的情况。即墨市房产处认真调查核实后,对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和退还已收取的认筹金,并要求将整改方案书面报监管部门,该公司违规销售行为已记入房产处诚信档案。现该公司已开始退还收取的认筹金并在售楼现场张贴公告,告知客户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以任何方式收取定金。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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