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14日讯(记者 黄英帅) 今冬的供暖工作已经逐渐展开 ,记者从市区热企了解到,9月初开始就有热企开始收
供热费,用户应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10月10日前办理。
热电集团从9月1日起已经开始征收供热费了,客服人员表示,用户可到青岛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所有网点及交通银行部分网点,办理柜台交费、自助交费、网上交费和电话交费,客服电话:86661116;泰能集团也是从9月1日开始征收供热费,用户可持供热证到青岛银行、建设银行市区网点柜台、交通银行部分网点柜台交费,服务热线:86688555;开源集团从9月16日起开始收取供热费,用户可持用户卡或凭用户卡号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市内四区各网点交费,市区部分农业银行网点仅支持柜台现金交费方式,客服电话:96598;华电热力用户从9月16日起可持供热证到福州北路137号华电热力一楼服务大厅缴纳,或者在10月1日后持供热证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网点缴纳,客服电话:96559。此外,金湖热力也自9月16日开始,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从10月4日开始。
价格方面,今冬采暖季供热费的价格不变,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崂山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79元。供热时间计划为2013年11月16日至2014年4月5日。供热用户想要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10月10日之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恢复用热时需一次性缴纳手续费50元。
需要提醒的是,封闭阳台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按全面积计算;原设计有隔墙(隔断)等间隔,且未改变原设计的不算计费面积,隔墙(隔断)等拆除后与房间连为一体的,按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地下室等,按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计费,没有权属证明的,按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