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0日讯(记者 周晓荷) 9月30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青岛市
百龄园公墓、
九峰陵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墓穴使用合同期满,办理人申请继续使用的,经营单位收取的维护管理服务标准 ,按墓穴净占地面积计收,以单个墓穴(双穴不超过1.2平方米,单穴不超过0.8平方米)为一个计价单位,核定两家公墓临时收费标准为200元/穴每年。
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护墓管理人员雇佣、办公费用,墓地设施的安全、整洁费用,墓区内秩序、消防、绿化、配套设施的运转、维护等支出。该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正式收费标准将待民政部门出台公墓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范后,结合试运行情况再行核定。
此次核定墓地维护管理费标准 ,是岛城首次对经营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目前岛城使用合同已期满的公墓只有百龄园和九峰陵,此前个别公墓已自行向使用人收取了管理费。
自10月1日起,公墓经营单位之前自行收缴标准低于新规定的,应将原标准履行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期满;高于通知规定的,超出部分可折抵到下一收费期中。
公墓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收费标准 、收费批准文件、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