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错告别人偷衣服 摊主赔偿对方600元

2013-10-24 10:4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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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23日讯(记者 高晓飞)  10月17日上午11点多,岚山公安分局安东卫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安东卫北街海澜之家对面,抓到了一个小偷。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 ,有 100多人正在围观。所谓的“小偷”李某大哭大叫,要求民警为其伸冤。而报警人赵某,则从容不迫 ,要求民警一定要严惩“小偷”。

  由于现场杂乱,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一时无法查明情况,民警便将报案人赵某、“小偷”李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了解,李某在去年买了一件深蓝色外套,回家后丈夫感觉颜色不合适,一直未穿。几天前,李某赶集又碰到了卖给她外套的摊主,摊主正好又提了一些别的颜色的同样款式的外套。于是,李某就想调换一下,说好到安东卫集市上调换。当天,李某拿着衣服到安东卫集市调换时 ,感觉别的颜色也不满意,就没有调换,拿着原来那件深蓝色外套继续闲逛。逛到安东卫北街海澜之家对面的时候,看到赵某也在出摊卖衣服。李某看上了自己外套同样款式的粉色外套,因价格问题没买该衣服。就在此时 ,摊主赵某发现自己的货架上少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正好看到李某的包里有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所以赵某一口咬定李某偷了他的衣服。

  分析情况后,民警认为找到曾经卖给李某衣服的摊主是查明事实的关键。随后,民警依法向李某、赵某公布了调查结果。这个时候,李某要求依法处理赵某,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赵某赔偿给李某精神损失等费用600元,李某表示不再追究赵某的法律责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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