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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工信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开展垃圾短信整治工作,而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电信运营商也曾签署治理垃圾短信的相关协议,专项整治垃圾短信。据调查,超过三分之二的垃圾短信其实都是三大电信运营商自己发送的。运营商不仅为发送垃圾短信提供便利,还为发短信的企业谋划对策应付监管。不仅如此,电信运营商还会给短信群发企业返利,以鼓励这些企业多做类似业务。 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骚扰,已经堪称“历史悠久”了;工信部屡次发文治理却屡次收效甚微。以至于,群发短信已经成为诈骗、招嫖以及谣言等垃圾信息传播、寄生的主要通道之一,比街边上的牛皮癣还要可恨。毋庸讳言,对于垃圾短信的泛滥,三大电信运营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要在技术上遏制垃圾短信群发其实完全可行;之所以垃圾短信久治不愈、愈演愈烈,公众一直怀疑是电信运营商监守自盗,媒体报道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三大电信运营商在责任面前唱黑脸,是在利益面前唱红脸。在商言商,电信运营商看重赚钱没有错,但是必须取之有道,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必须兑现自己签署的承诺,必须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作为垄断国企,三大电信运营商以“为了国计民生”的名义垄断着市场;作为对等义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带头践行企业公民守法职责,否则垄断行为就丧失了合法性。当然,垃圾短信泛滥,也不仅仅是企业道德的问题。因为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血液”仅靠企业自律,注定无法顺畅流淌。就算运营商高层并不想赚垃圾短信的钱,但在繁重的考核任务面前,底下的人也必定什么业务都敢接。
虽然三大电信运营商签署了治理垃圾短信的相关协议,但他们对治理垃圾短信肩负的责任并不明确,如果治理不好也没有问责;相反,发送垃圾短信的现实利益是实实在在的—— 运营商最终屈服于现实利益而成为垃圾短信的最大推手。既然事实证明,垃圾短信的泛滥,关键原因就在于电信运营商的监守自盗,那么要治理垃圾短信,首先就要从明确电信运营商的治理职责入手。
一方面,对运营商主动帮客户发送垃圾短信并借此牟利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用巨额罚单迫使运营商没有再去赚发送垃圾短信的钱的兴趣;另一方面,只要垃圾短信依旧泛滥,电信运营商就要承担监管不力的失职之责,以此倒逼电信运营商在拦截垃圾短信的技术上不断改进。总之,治理垃圾短信关键就在于明确电信运营商的职责,让其从垃圾短信中的获利远远大于治理不力的付出;如此,公众才有望从垃圾短信骚扰之苦中得到解脱。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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