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垃圾短信被判4年 活该!

2014-05-22 09:1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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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郭元鹏

  买5套伪基站设备,沿北京三四环群发房产、拍卖等垃圾短信16万条,超过8万的中国移动用户受到骚扰,被告人张国领在仨月里获利3万元。5月21日上午,张国领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通州法院判处四年。这是北京市审理并判决的首例伪基站案件 。判决结果宣布后,被告人张国领表示不会上诉,后哭着走出法庭。他解释,哭是因为委屈,一个人有几个4年啊,却要在监狱度过,很伤心。

  短短三个月发送垃圾短信16万条,超过8万移动用户受到骚扰 。这样的事情着实让人反感,让这个借助伪基站“肇事”的家伙受到严惩,当然是大快人心之举。但是在我看来,在伪基站案件审理的大堂之上少了被告人,发送垃圾短信者也就是一根狐狸尾巴而已。

  发送垃圾短信是一根完整的链条。如果说,把这个违法链条比作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发送垃圾短信盈利的群体也就是狐狸身上的尾巴。固然,是这批人的违法之举给百姓生活带来了困扰。表面上看,这些人是走在“烽火一线”的“战斗者”,是他们的冲锋陷阵害苦了百姓。而其实,他们也只是一个个小喽啰,真正的“指挥官”是那些客户。这些借助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的人员,都是在为别人服务,这里面有房产开发商,还有拍卖行等。发送垃圾短信的最终获利者,利益最大获取者,并不是发送者,而是这些幕后的商家。

  对于借助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的违法人员来说,他们更像一个载体,他们自然也是获取了利益的,三个月时间获取利益3万元,而对于商家来说,他们获取的利益会更大。商家付出的是一点发送费,获取的却是黄金万两。换言之,这些商家才是狐狸的身体,是主要侵害老百姓的主体。

  知道了这只狐狸的所在,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司法部门就应该做到不遗漏。可以狠狠判决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更要让其交待出雇佣他们的商家。通过这根狐狸的尾巴,找到狐狸的身体。

  如果对伪基站案件的办理,只搞碎片化惩处的话,即使消灭了一根根尾巴,可是狐狸依然还在悠哉游哉,他们会依然看着“乌鸦嘴里的肉”而流着哈喇子。最关键的是,没有了这根尾巴,他们还可以再去寻找一个替代的尾巴。在利益面前,这样的尾巴会不断涌现。正如官商勾结的工程一样,如果只抓贪官,商人获取的利益并没有追回,这些商人还会再次“寻租权力”的。

  另外,我认为,这个被告席上还少了伪基站设备的开发和出售者,他们应该算是狐狸的眼睛。这一次伪基站案宣判,无疑具备积极意义 ,但也要看到,在大堂之上,不该只拍烂一根“狐狸尾巴”,而让幕后的狐狸窃喜!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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