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后路被断 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2013-11-16 06: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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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景毅实习生 王文佳) “双11网购狂欢过后,烦恼也接踵而至,有些后悔的网友想申请退货,却遭到网店卖家及商城的拒绝。原来,“双11”活动期间的所有活动商品,都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除非买到残次品否则无法退货。对此,网友抱怨商城这一说明过于隐蔽。

  市民马女士是不折不扣的网购达人,“双11”时花400元买了两件上衣,13日下午衣服到了,打开一看实物跟网站图片相差很大。“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网店宣称上衣填充料为羽绒棉,实际上跟羽绒没有任何关系,保暖性更是不能比。”马女士说,当她想退货时,却接连遭到卖家和商城的拒绝。“态度很坚决,说除非有质量问题,否则不予退换。”

  马女士联系客服人员,对方建议她5天后找“店小二”介入协调,但熟悉网购的马女士知道协调的结果只能双方都让步,但她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把衣服退了。因此,即使“店小二”介入也难以满足她的要求。

  15日上午,记者在天猫商城官网上看到,网页最下端的“天猫保障”一栏明确注明“7天无理由退换货”,寻遍整个网页也没见到“双11”当天取消该服务的说明,直到点开在线咨询后才得知此事。天猫商城客服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双11”期间所有活动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理由是“双11”活动期间订单量巨大,商家要全力发货。

  对于此事,马女士表示此举有推卸责任之嫌,“天猫宣传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时候,整个网站到处都能看到,非常明显。‘双11’时却在网站的犄角旮旯悄悄地弄这么一个提醒,像我这样经常网购的都没注意到,其他人估计也不会注意到。”

  就在“双11”前,今年10月2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消法》中增加了大量规范网购的内容,其中“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最为重要。只是,新《消法》要到明年3月15日才实施,为此,工商部门提示,一定要索要发票、留好证据,以备日后维权。

  据中国行业研究网数据,今年“双11”的退货率已达25%,部分商家更高达40%。然而各大电商和快递公司却表示,眼下正值配送高峰,退货量并不明显。京东集团表示,根据查询数据,基本没有什么明显的退货迹象。易迅网则表示,退货率低于2% 。而天猫方面也否认,并称正在整理数据,晚些时候将通过微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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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11”青岛血拼3亿高居全省榜首
 

  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林伟萍)  11月15日,记者从天猫商城了解到,“双11”当天,青岛人送上了32911万元的“购物大单”,在山东省内高居榜首,在全国位列18位。

  15日记者从天猫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据中看到,“双11”当天,上海市在天猫上消费21亿多元,成为中国网购最为“疯狂”的城市。青岛的网友购买能力也毫不逊色,当天共花费32911万元,以超3亿的网购金额,在山东 17个地市中拔得头筹,比济南高出6000多万元。

  另据统计,“双11”期间,山东省用户通过手机淘宝完成的订单交易占全国的24%,全国排名16。其中,青岛用户通过手机淘宝完成的订单交易占所有交易笔数的24.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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