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郝园园 朱薪雨) 近日,市政府下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拟在
城阳区征收19幅地块,包括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等。
根据公告,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2月5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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