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10块钱也得开发票 青岛整治税收犯罪举报有奖

2013-12-04 18:0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12月4日消息 “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临近年末,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地税局正在开展跨年度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此次发票专项整治活动,除针对消费10元(含10元),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外,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不得拒开发票。 青岛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次整治工作涉及行业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主要包括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服务业、体育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及教育业,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31日。

  其中上述行业中重点检查物业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美容机构和健身机构,餐饮业中重点检查举办婚宴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重点查处开票方的下列行为: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虽开具发票,但开具与实际金额不符或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提供来源不明发票、假发票或非本单位领用的发票;以自印收据代替地税部门监制发票。

  对本次整治范围内的纳税人在地税机关重点检查前自查自纠并主动申报缴纳税款的,主管地税机关可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内,视具体情节从轻处罚。对于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涉嫌税收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12366纳税服务热线、青岛地税网站等渠道向青岛地税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其保密。

  通讯员/黄浦 文/宫昌乐

   [编辑: 董芳]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