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
住宿场所不得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为
规范青岛市服务行业发展,青岛市于近日编制了第十二批服务业标准,包括《青岛市住宿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等。
《要求》明确规定,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和礼貌用语,主要接待岗位人员能用日常服务英语对话。前台应24小时提供接待、问询 、客房预定、结算服务。客房应提供不少于6小时的冷、热水洗浴条件等。
在住宿场所餐饮服务方面,新规要求,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快餐盒、食品袋、餐巾纸等应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不得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木筷等。
■商务酒店
酒店大堂要提供24小时上网服务 同批次出台的《青岛市商务酒店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务酒店。
商务酒店大堂应提供12项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方式;可提供网上订房业务;为商务客人提供茶饮及简短商务洽谈场所服务;提供24小时上网服务;提供商务礼仪迎送服务;提供支持信用卡支付服务;提供行李服务和寄存服务;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服务;提供邮递代办服务;提供租车服务;提供城市信息服务;提供其他商务客人所需代办服务。目前,青岛市第十二批服务业标准已进入公示阶段,预计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婚姻登记员
接待婚姻当事人应该先起身问候 记者12月19日获悉,本市下发《青岛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
根据规范,婚姻登记员工作时间禁止使用婚姻登记员服务忌语。婚姻登记员应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婚姻登记员登记实行首问负责制。婚姻登记员接待婚姻当事人时,应先起身站立问候对方,再请当事人坐下,最后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 婚姻登记员应按规定准确、熟练办理业务,交待清楚,无差错,不得刁难、要挟当事人。登记员接待咨询要一次全面告知,解释正确、清楚,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要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20急救
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服务 12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几个不准”:第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第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第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本栏文/本报记者郝园园 乔秀峰 郭玉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