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青岛市价格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种费用。然而 ,近日不断有消费者抱怨 ,岛城仍有些饭店在违规收取类似费用,有饭店收取消毒巾费但没提前告知消费者,有的饭店则称不知有新规,照收
餐具费。对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若就餐过程中遭遇饭店违规收费的情况,市民可保留相关证据,拨打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经查实违规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处罚。
收消毒巾费,没提前告知顾客 “《青岛市价格条例》都实施十几天了,怎么还有饭店变相收取餐具费?昨天我跟朋友吃饭就遇上一回。”12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据张先生介绍,11日下午1时许,他跟一位朋友来到李沧乐客城四楼一家饭馆吃饭,两人总共点了5个菜。菜上齐后,服务员拿来一张预结账单,“我发现菜金是110元 ,另外还有两份消毒巾收费2元。我就问服务员,现在明令禁止收取餐具费等其他费用,怎么消毒巾还收费。服务员说这是消毒巾的费用,不是餐具费。但是我们吃饭期间,桌子上没有给摆放消毒巾,只有筷子的包装袋里附带的一小份湿巾。”张先生说,饭后他要求饭店打出餐饮发票时,柜台服务员又称发票打不出来,拿出一张1月 4日的餐饮发票递了过来,张先生拒绝后,服务员又将这张发票收了回去。
张先生告诉记者,之后他了解到,饭店收取消毒巾费是允许的,但需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选择使用其他消毒但不收费的餐具。“当时服务员没有跟我们提前说明情况,直接就列入账单收费,让人感觉有点不尊重顾客。”张先生说。
称不知新规,照收餐具费 而在北仲路上的一家菜馆,目前还在收取餐具费。“10日晚上6点多,我到这家饭店去吃饭,看到桌子上摆着的消毒餐具薄膜上写着‘收费2元’,吃完饭结账的时候,饭店收了餐具费,但是没有写到账单上。当时我还问她们知不知道不准收餐具费的规定,一个服务员说不知道。”市民高女士称,12日中午,她跟家人再次来到这家菜馆吃饭,“在上洗手间的时候,我问服务员桌子上的消毒餐具收不收费,她先是反问我指的是我们桌还是全部桌的,然后紧接着又说‘你们桌的没收’。”高女士称,在就餐期间她们并没有使用这些餐具,而旁边的几桌客人在使用,之后这几桌客人结账时,也没询问饭店有没有收取餐具费。“我感觉这家饭店的做法有点藏着掖着,顾客不问就装不知情,照收餐具费不误,而且餐具费还不会在账单上体现出来。”高女士说。
遭遇违规收费,可打12358举报 记者查阅《青岛市价格条例》发现,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经营者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此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商品和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前,如实告知对方价格,并在结算时出具列有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的单据。
随后,记者拨打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将市民遭遇的这一情况反映给对方,一名工作人员在详细记录了相关情况后称,饭店收取消毒巾费是允许的,但需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选择使用另外不收费的消毒餐具。而声称对新规不知情,继续收取餐具费的饭店则属违规,他们会根据市民的举报情况进行查处,经查实违规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处罚。“市民遇到违规收费的情况,可以拨打投诉电话反映,同时也尽量要想办法保留当时就餐的明细账单等。”工作人员说。
记者 徐杰 鲍福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