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商家签诚信“军令状” 承诺确保所售商品质量

2014-01-14 14: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春节临近,各种食品、日用消费品又到了销售旺季,这个时候也是各个商家被投诉的多发期。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工商部门联合胶州市 16家规模比较大的流通领域商超共同签订《商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在做好产品供应的同时确保产品质量,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放心年。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节前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2013年度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保委,共受理涉及单位的申诉170件、投诉15件总共185件,在抽检过程中有些商家的产品抽检不合格,所以才进行行政约谈,希望以后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工商部门联合胶州市利群、通信运营商等16商家进行行政约谈,通报各商家2013年度被申诉、投诉的数量以及内容,以及2013年度各级部门组织的抽检过程中查出的不合格商品。随着广大市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他们更多的时候选择到比较大的商家购买所需商品,在购买力增加的同时对商品质量要求大幅提升,并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而存在的商品质量安全问题,则是广大消费者最担心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还不定期进行各种商品抽检,以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合格的商品。

  春节临近,各商家又迎来了销售的高峰期,而广大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尤为关心,这也是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特别是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质量、退换货进行了明确要求,更对广大商家提出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要求。在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的管理中,以日常巡查和抽检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的,依法对这些商品及经销商进行查处,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流通领域经营者商品质量第一意识,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门对这些商家进行约谈。记者注意到《商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中涉及内容包含实行“无障碍退换货”和“先行赔付”服务,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建立健全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台账需要保存两年,对于商家销售的产品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 ,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作为一名经营者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负责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这些诚信经营责任书上我们毫不犹豫就签字了。”在场的一位商家代表表示,对于广大商家来说赚取经济利益是目的,但是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对于组织的这次行政约谈和签订责任书,他们觉得是对商家的一次检验,也希望在今后的销售过程中做到产品质量有保证、消费者购买也放心。同时欢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抽检,让产品质量更加放心。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他们会加大对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欢迎广大消费者及时反映相关问题,一旦查实将对商家进行严厉处罚。签诚信责任书的16商家

  1、利群集团胶州商厦

  2、利群集团胶州购物广场

  3、利群集团新源购物广场

  4、维客胶州购物公司

  5、国货丽达

  6、大润发超市

  7、中百佳乐家

  8、胶东利客来

  9、李哥庄利客来

  10、铺集利客来

  11、胶莱利客来

  12、胶州移动公司

  13、胶州联通公司

  14、胶州电信公司

  15、狮龙手机

  16、亚马逊手机

  文/图 记者 马云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商家 军令状 胶州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