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 两年无过失可评星

2014-01-14 16:2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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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14日消息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状况,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启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暨星级评定工作。

  据了解,此次年检的时间将持续到3月底,年检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青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内容包括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证照(副本),机构工作人员名册、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费有效凭证、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机构服务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等。

  接受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其性质的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其中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年检,主要提交《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2013年度工作总结。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此以外,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从业人员的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和劳动合同;2013年第四季度该机构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

  年检通知指出,年检过程中,有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现有从业人员持证数量不合规定的;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从业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半年以上未开展业务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情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及时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进行年检。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自上一次年检期满之日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持无效的许可证经营视同无证经营。

  年检采取机构自查、年检部门全面核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年检合格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加盖年检章,并统一公布年检结果。同时作为机构审领职业介绍补贴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此次年检将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相结合,星级评定工作以机构自愿、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社会监督为前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且具有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经营服务业绩和近2年内无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结合年度审验情况,组织人员对参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测评。评定人员依据考核指标,通过现场查验、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参评机构进行打分,提出评定意见,报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文/孙贴静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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