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建勋
近年来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带来了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了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经济结构畸形发展,也带来了地方政府负债居高不下,债务风险不断攀升。“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不仅不可持续,而且已成为今后发展的障碍。 “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产生的制度症结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因此,解决“土地财政”的关键在于改革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财税改革总目标和方向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围绕破解“土地财政”难题,要深化房地产税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房地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实现土地以“出让收入”为主向“保有使用税收收入”为主的转型,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摘自《文汇报》)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