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4市3区征地补偿标准拟调整 平均涨35%(图)

2014-01-21 06:51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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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我市农民关注的“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昨天下午举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12名农民参加人,4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人、2名有关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专家学者参加人以及8名市有关部门代表全部同意上调方案,部分参加人还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听证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物价局将汇总听证会意见,并听取市民意见后,修改完善调整方案,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决策。

  现行标准近10年没调整

  “我市现行的征地年产值、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近10年未作调整,此次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以现行征地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为基础,以2005至2012年建安成本及农产品产值增长幅度为依据拟定。”听证会价格调整方案陈述人、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于红军介绍说,我市分别于2004年3月、2005年9月制定了原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五市三区(崂山、城阳、黄岛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的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但发展到现在,现行补偿费标准与农产品产值、建安成本不相适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的,应尽快调整提高。

  根据听证方案里的测算数据,近年来我市农产品产值增长较快,以小麦、玉米产值为例,2012年小麦、玉米亩产值分别为916元、1049元,分别较2005年增长67%、94%,但农产品及青苗补偿费标准并未增加;近年来建筑材料价格及工资增长较快,水泥、沙、石、砖、瓦、钢材等主要材料价格均有所上涨,人工费增长118%,引起建安成本大约增加60%,但地面建设项目补偿标准并未提高。

  李沧征地年产值不作调整

  “考虑到市南区、市北区已无耕地,且2004年我市制定的原市内四区征地年产值高于目前实际的耕地年产值,本次拟对李沧区征地年产值不作调整,拟对四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征地年产值不再划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并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平均上调幅度为35%。”于红军介绍说,其中崂山区由原来的每亩2000元拟调整为每亩2350元,黄岛区、城阳区由原来的每亩1800元拟调整为每亩2350元,平度市、莱西市由原来的每亩1500元拟调整为每亩2150元,即墨市、胶州市由原来的每亩1600元拟调整为每亩2150元,而李沧区拟不作调整,仍然执行目前的每亩4000-5000元。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有两方案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补偿标准共有25大项上百个类别标准,包括了地面上的建筑、树木、农作物、水井等项目,本次新增了厂房、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地面、路面、茶园等附着物及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34.5%,其中,市内三区和四市三区上调幅度分别为27%、42%。“为解决征地过程中存在的抢种、抢栽青苗和其它地上附着物,我们将果树、葡萄补偿标准,由根据生长期按株计算补偿费用,调整为按果园面积计算补偿费用;对新增的茶园补偿标准也根据生长期按果园面积计算补偿费用。”于红军解释,青苗补偿费仍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根据区域划分,市物价局拟定了两个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方案,方案一:仍沿用现行政策框架,即市内三区作为一个区片,四市三区作为一个区片,分别对两个区片的补偿标准作出调整;方案二:为加快实施全域统筹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崂山、城阳、黄岛区实际情况,将崂山、城阳、黄岛三区直接与市内三区纳入一个区片,使用同一个补偿标准,四市作为一个区片,执行一个补偿标准。

  现场:28名参加人全同意上调方案

  昨天听证会现场,28名参加人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所有人都认为调整补偿标准是必要的,同意上调方案,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多数参加人倾向于第二套方案。

  “方案中补偿标准提高的幅度偏低,而同期我们的物价上涨较快,比如人工费上涨超过了100%。”听证会专家学者参加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说,从调整方案看,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能促进节约、保护土地资源。刘文俭还建议出台动态调整的机制,比如每3年根据相应的物价上涨等情况调整一次。来自市农委、财政局等单位的参加人也提出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

  12名来自各区市的农民参加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多数农民参加人认为补偿标准提高的幅度偏低,希望在方案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些。“除了调整的方案,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的公开公示、补偿资金的及时发放落实等方面的配套规定也应该有。”来自胶州市里岔镇林家庄村的柳叙玉、莱西市孙寿镇迟家庄村的周明光、莱西市姜山镇后庞村的宋维金等参加人都提出了类似的细节建议。

  宋维金还建议,个别的补偿标准应该更细化,比如果树一项补偿标准为每亩4000-8000元,中间的差价稍大,具体执行起来可能会产生不同意见。

    释疑:方案中拟定的是政府指导价

  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对 “补偿标准提高的幅度偏低”的意见,于红军解释说,方案中拟定的是政府指导价,也是执行的最低限价,方案正式出台后,各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低于规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其中补偿标准未涉及或者无法参照补偿的以及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由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定,确定补偿标准。

  另外,方案对新旧政策衔接做了规定,新的补偿标准实施后,此前已进行征地补偿的,按原标准执行;已征地但尚未补偿的,按本次规定的标准执行;同一项目尚未补偿完毕的,统一按新规定的标准执行。

  进展:今明两天市民可提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各参加人的意见,修整调整方案,对参加人提出的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给予理由答复。”听证会听证人、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介绍说,除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今明两天市物价局还将继续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市物价局电话85911400或发送到电子邮箱(qdwjzh@qing-dao.gov.cn)提出。

  “大约1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整理好各方意见,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决策。”秦青松告诉记者,形成最终调整方案后,报省物价、财政、国土资源三部门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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