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推动污水利用

2014-01-22 13:45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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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吉祥

  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潍坊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的代表议案成为大会议案。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特别是大会议案,相比建议、意见、批评等,往往在论据上更为充分,调查也更为深入,不少大会议案成功推动了人大的立法工作。关注污水利用的大会议案,凸显了水资源利用问题对于我省今后工作的重要程度。

  根据马东宁代表提供的数据,我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仅334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与此相对的则是,除了某些领域存在严重的浪费水现象,我省循环利用污水的水平也比较低。以污水处理后形成的中水为例,尽管量很大,但却受困于管网严重不足,无法输送给用户。直排入河入海的方式,不仅污染环境,还浪费了资源。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农村新型社区配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60%。省政府加大对污水利用的重视程度,人大不妨以审议大会议案为契机,在立法上更进一步,让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法律的硬杠杠做保证,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促进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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