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岛城乡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 实现四连涨

2014-01-23 06:2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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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标准再提高,实现四连涨;“三院”改造项目全面开工,建筑面积123745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7200张;建立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制度……1月22日上午,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岛城城乡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从2011年开始实现四连涨。

    2013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万户、15.1万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4亿元。从2011年以来,青岛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四连涨。“2011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全市低保标准还会提高。”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

    除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市民政局还将实施完善大救助机制。同时,今年市民政局还将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青岛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在防灾减灾方面,市民政局将修订出台《青岛市自然灾害操作规程》,指导区市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协调市财政、市保监会探索做好农村住房保险推进试点工作;完成1000名灾害信息员培训;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市民政局将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四区四市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区四市8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记者了解到,这8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分别位于崂山、黄岛、城阳、开发区四区和即墨、平度、胶州、莱西四市,新增床位7200张。同时,市民政局还将推进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开展乡镇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还将完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福利服务制度。一方面建立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90~99岁的每人每月补助220元。另一方面,“三无”、低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各区市政府购买服务老人逐步向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空巢等老人扩展。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此外,今年市民政局推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机制。

    在民政基础设施方面,市民政局今年将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三院”改造项目全面开工,建筑面积123745平方米,共设计床位2310张,年底局部楼座封顶,老年公寓投入使用。与此同时,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014年,全市社区服务设施建成141处,总投资8.1亿元。

    此外,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省厅做好数据分中心建设。推进大救助、救助家庭收入核对、军休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子系统的上线应用。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做好殡管处露天祭奠场改造工作,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优化祭奠环境。加强福彩基础设施建设。记者 聂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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