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当大家阖家团圆过大年时,还有的人因工作关系不得不坚守岗位,
加班费自然是少不了的。1月26日,市人社局解读了春节七天加班费相关政策,1月31日至2月2日三天,加班要发三倍工资,2月3日至2月6日四天,若单位不能安排补休,则要发两倍工资。按照青岛最低月工资1220元来算,春节加班七天能拿954元,相当于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春节加班费这么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排,2014年春节放假7天,从1月31日至2月6日。其中: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为春节法定节假日;2月3日至2月6日为调休日,1月26日、2月8日正常上班。
春节期间,如果有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加班,那加班费该如何算呢?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详解加班费算法 。根据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在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且不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应按照不低于300%支付。
劳动者若春节七天都加班,加班费能拿多少呢?根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 ,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青岛市月最低工资 1220元为例,如果1月31日至2月2日加班,加班工资不低于(1220÷21.75)×3天×300%,即505元;2月3日至2月6日加班,加班工资不低于(1220÷21.75)×4天×200% ,即449元。七天一共是954元。
自愿加班有时间限制 劳动者自愿加班,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对此,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遇到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市人社部门提醒,部分用人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制定不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此举属于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于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投诉电话您记清楚 如果劳动者发现加班工资未按规定支付,可拨打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电话。涉及市内三区国有企业的,请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电话:82670331;涉及市内三区区属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请按照单位用工所在区域拨打电话:市南68896007、市北83902705、李沧84616606。
涉及其他区市用人单位的,请拨打以下电话:崂山区88978673、黄岛86116363、城阳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88531461、胶州82205962、平度88321809、莱西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 记者 刘雪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