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 专业解答
新政公布后,不少市民对政策细节仍有疑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关键词:结婚
问:我和我女朋友还没结婚,合同写两个人的名字,贷款用两个人的,能贷款60万吗?
答复: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不按购房合同上标注的姓名合并计算。只有符合申贷条件的夫妻之间,可以合并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但不超过区域限额。
关键词:放款
问:我查询网上营业厅的贷款状态是已审核,我想知道大概多久公积金中心能放款。另外,如果3月10日之前,公积金中心还没有放款,那开始的新政策我们会不会受影响?
答复:1、“审核”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受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影响,目前贷款受理到发放的周期,在一般情况下,大约在3个月左右,其中二手房贷款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2、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
关键词:审核
问:我想问一下,是不是递交公积金贷款材料后只要通过你们的审核就不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了,还有就是从递交材料到通过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答复:1、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2014年3月10日)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关键词:合同
问:本人单身,于2013年12月在黄岛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20万元,契税都交了,签的购房合同是公积金贷款合同,合同上注明于2014年3月1日前提交所有贷款资料,4月能贷下来,原规定前我可以贷款40多万元,如果现在按照新规定我只能贷到20万了,请问我现在还能否贷40多万?
答复:您好,请您3月10日前及时申请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新政后,您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关键词:提取
问:1、本人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配偶公积金账户在济南(缴存年限、数额均符合要求),可以申请到最高额度60万吗? 2、“正常缴存余额”是指什么?如果我近期已将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全部提取,按照新政策是否会影响我的贷款额度?
答复:您好,首先,您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6万。其次,“正常缴存余额”是指公积金余额,如果您已提取,肯定有影响。
关键词:补缴
问:我是本市企业职工,目前单身,由于企业管理原因,目前我的公积金每月都缴纳,但总是迟缴一个月,所以公积金全部是补缴的,但是根据新政,已经连续缴纳超过12个月了,请问这种状况能否贷款?
答复:您好,很抱歉,您缴存的具体情况需要管理处为您审核。如您单位月末发工资,致单位公积金于次月缴存,且单位缴存未处于欠缴状态,可视同连续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贷时缴存单位应出具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关键词:封存
问:我未结婚与父母同住,父母现已买房,我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我公积金是以前单位缴纳的现已封存,现单位不缴公积金,我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怎么提取,需要交那些资料?
答复:3月10日前您可以提取,若您父母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购买住房的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您将上述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以前单位经办人代您办理。
[编辑: 谷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