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等方面提出了15条新政策。这其中,
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补贴范围扩大。符合条件的小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0万元,并且给予50% 的贴息。
创业补贴提高到1万元,范围扩大 从这份最新的《意见》中,记者看到很醒目的一条就是其中对于创业补贴标准,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的进一步提升和范围的扩大。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现行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创业补贴。《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不重复发放。本市现行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开发补贴。《意见》将补贴申领范围扩大到所有创业人员,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达300万 《意见》中两个“10亿”的数字引人注意,他们分别是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基金和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扩大到10亿元规模,记者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宋平那了解到,从这两个数字上体现出对于创业的扶持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均是首位,即便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市政府安排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创业型街道(镇)和创业型社区建设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2.87亿元,其中市本级1.24亿元,各区市1.63亿元。《意见》规定,到2014年底前,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8亿元,各区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2000万元,扩大后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10.2亿元。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均可按现行政策规定,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给予全额贴息。允许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给予50%的贴息。
职业技能培训,由政府“埋单” 《意见》中指出,从2014年起,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职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建立培训补贴标准与社会需求程度、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初、中级技能免费培训。对列入省市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范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在实施“转、调、创”过程中,组织职工开展培训,不向社会输出失业人员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该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意见》还创新了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埋单”培训模式,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组建职业培训联盟。对通过联盟方式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招工即招生、入学即就业”,根据培训合格后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
除此之外,全市将建设30处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根据实训成本和实训合格人数给予实训基地奖补。评选认定10个市级金蓝领培训示范基地,按照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评选认定20个市级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按照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73个,其中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23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50个。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年营业额达30多亿元,上缴利税近亿元。为了帮助更多创业者解决“场地难”问题,《意见》提出,鼓励各区市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加速器,重点扶持科技型和符合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的创业项目。对认定为山东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园区的,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加强市级创业载体建设,扶持建设1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3处市级家庭服务业创业(示范)园、2处市级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对达到市级标准的,根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和入驻企业个数、吸纳就业人数、就业创业服务人次给予一定奖补。加大对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中心)、创业园区、博士创业园、海洋人才创业中心、
青岛创业大学的扶持力度,给予一定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