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盛苑小区业委会物业打官司 烂摊子谁来管

2014-02-25 07: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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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李沧同盛苑小区业委会以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返还车位租赁费。法院一审判决:自2013年10月17日起双方物业服务终止,物业公司返还小区车位的经营收入6.3万元。随后,物业公司提起上诉。目前,物业公司虽然停止了服务,但却拒绝向业委会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小区很多问题无法解决,业主纷纷叫苦。对此,永清路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已经成立工作小组处理此事。

  小区6个门禁坏了4个

  “单元楼防盗门坏了,小区门禁系统也被砸了,就是没人过来修。”近日,同盛苑小区居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负责管理小区的是同群物业公司,去年10月份合同到期时终止了物业服务,却没有搬离小区,导致小区出现问题,两边都不负责。

  2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邢台路上的同盛苑小区,发现小区6个门中已经有4个门禁系统被破坏。“现在,不管是不是小区住户都能随便出入,我们心里很不踏实。”居民张女士说,因为门禁系统失灵,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曾发生过被盗事件。

  为什么合同期到了,物业公司还没有离开呢?同群物业公司负责人江先生表示,他们不是赖着不走,而是目前业委会不具备交接资格,等小区在街道办的指导下选出新的业委会之后,公司就会与新相应的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我们公司的设备,比如监控、橱柜至今仍在使用中,暂时留守主要是为业主考虑,否则在完成交接之前离开,业主们会遭遇诸多不便。”

  除了很多设施的损坏,物业公司多收了车位费,也是令居民不满的原因。“去年8月份我交了一年的车位费,剩下10个月的钱还没有退呢。”“我也多交了半年的车位费。”……业主们表示,他们曾多次去物业公司要求退还超出的费用,但是遭到了拒绝。对此,物业公司表示,这些钱将来会移交给新物业公司。经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同群物业应返还小区车位经营收入6.3万元。

  街道办已介入调解

  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将于3月份开庭审理。对于物业公司拒绝离开小区的理由,张景清表示这完全是单方面的说辞。张景清说,为了维持小区秩序,业委会雇了保安和保洁员,每天晚上至少巡逻12次,还会免费为业主修理马桶、电饭煲等,目前完全具备了物业服务交接资格。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门禁、监控都坏了,业委会重新换的,每家免费发了两个门禁卡。”张景清说,没想到用了几天门禁系统就被砸坏了,通过监控已经查到作案者,永清路派出所正在调查,马上就会公布结果。

  “这个小区情况比较复杂。”永清路街道办副主任唐明光介绍,同群物业公司结束服务后,业委会曾找了一家物业公司,但因为双方闹矛盾,新公司最终也离开了。目前,街道办已经成立了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主任担任组长,希望问题尽快解决。

  文/图 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张小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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