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2007年7月
济南市下发通知,要求一年内所有行业协会全部实现政社分离,公务员、执法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规定行业协会开展的工作仅有13项。
2008年9月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要求当年基本解决政会脱钩、协会与政府财产分离、公务员兼职等问题,3到5年内逐步淡化行业协会的“官办”色彩,推动行业协会逐步实行自治性管理。
行业协会“脱官帽”有过两次改革潮
2013年3月
国务院发布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013年8月
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意见要求,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
2013年11月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2013年11月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