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综合治理
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本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包括东港区、岚山区、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和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城市建成区5处。
东港区等5地成了禁燃区
这5个禁燃区是根据《日照市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划定的,该计划还提出到2015年,本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0.037毫克/立方米、0.034毫克/立方米、0.078毫克/立方米、0.060毫克/立方米以下,比2013年分别下降2.6%、15%、35%、9.1%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中提出了八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任务,即从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入手,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努力建设一道有效的城乡绿色屏障。
按照相关要求,本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包括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和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城市建成区,并随城市建成区范围变化情况逐步调整,在2015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燃烧
《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为了加强城市扬尘控制,本市将进一步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预计明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并建立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禁止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行动计划》还规定城市清扫的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也不能随意在露天焚烧。与此同时,本市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油烟排放超标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治理或关停。市区内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城区主干道路洒水制度,也会对减少粉尘污染有一定帮助。
在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方面,《行动计划》指出城市建成区、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 、有色、石化 、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也不允许再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015年起,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低速汽车将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新购置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渣土车都要装GPS
《行动计划》指出在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里,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相关部门还需要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此外新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也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新建石化项目须将原油加工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并配备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为保障实施,本市对城市主城区内的施工工地渣土车和粉状物料运输实现全部封闭运输并安装带卫星定位系统的行车记录仪即GPS系统,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联网。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增强城市自净能力,本市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城乡绿化 ,实施生态修复,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具体为在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科学规划和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提高绿化 、园林和景观建设的生态功能。加快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两侧防护林带建设,稳妥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栽植适合本地种植的乔木类树种。今后要加大城区内山体保护,遏制挖山采石等行为,对破损山体有计划地进行绿化修复,2015年底基本完成“二线、三区”可视范围内17处破损山体绿化修复工作。
出现问题要行政问责
据了解,为保障《行动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本市将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五方面进行。生态日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定期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县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对未按期完成行动计划或空气质量恶化的区县,实施行政问责、收取生态补偿金等措施。 本报见习记者 陈平平 通讯员 孙勇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