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每逢市区
公办幼儿园招生,门口总是大排长队。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我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划拨使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老大难问题。今年,我市将投资4000余万元,配套建设5所公办幼儿园。
现状 公办园仅有20多所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内三区180多所幼儿园中仅有20多所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属于公办园,这仅占市区幼儿园总数的12%。其余一百多所是街道办园、单位办园和私立园。多年来,财政拨款的公办园数量一直维持在20多所,没有增建。而由于收费低、办学规范,绝大多数适龄儿童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够进入公办园,因此,“入园难”、“入园贵”成为市民反映的热点。
日前,
青岛政务网发布消息,近期,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我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划拨使用,开发建设单位在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要完成园舍、场地等移交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制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老大难问题,将有效缓解我市托幼设施不足的局面。
据悉,市城乡建设委拟将符合立项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列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逐步解决,今年计划投资建设洛阳路保障房项目、小水清沟改造项目等配套幼儿园。
新规 今后用地一律划拨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自2009年起,我市开始尝试在城镇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4年来,市城乡建设委陆续建成了湖岛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岭花园配套幼儿园及大山村改造配套幼儿园。相比现存的老牌公办幼儿园,新建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更高,各项设施也更加符合教学使用,建成后迅速成为周边居民关注的焦点。
据市城乡建设委工作人员介绍,较以往相比,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主要两大亮点,一方面保障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今后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由教育、物价、财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确定不同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投资造价,作为土地招拍挂要约条件,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并划拨给取得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其负责建设。与此同时,该办法的出台也能保证公办幼儿园建成后可以实现顺利移交,根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园舍、场地和有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
筹建 5所幼儿园标准高 据悉,我市拟将所有符合立项条件幼儿园列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今年,我市将计划投资4000多万元用于配套幼儿园建设,计划开工建设洛阳路保障房项目、小水清沟改造项目等5所,竣工交付3所。这是我市配套幼儿园投资、开工、交付最多的一年,将有效缓解我市托幼设施不足,解决了千余个家庭入托难问题。
根据计划,今年列入建设计划的5所配套公办幼儿园分别是:洛阳路片区保障房项目配套12班幼儿园(Ⅰ),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2014年竣工交付);洛阳路片区保障房项目配套6班幼儿园 (Ⅱ),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2014年竣工交付);抚顺路33号项目3班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小水清沟改造小区配套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杭州路28号项目配套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据悉,筹建的5所配套公办幼儿园,无论是面积、规模、建设标准等都远高于现有公办园,在功能设计上也更加贴近现代幼儿教育。
记者 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