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招12名聘任制公务员 薪酬双方协商确定

2014-04-05 07:37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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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4月4日讯(记者 尹海洋)3日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公务员局获悉,青岛成为我省首个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市。根据岗位需求,青岛市将面向社会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这12个职位涉及蓝色经济和产业发展、投融资管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专业领域。

  据省公务员局相关人士介绍,在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联合下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全国多地相继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在山东,青岛市率先申请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并得到国家公务员局的审核同意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

  “并不是所有的职位都适合聘任制,按照《办法》规定,主要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中展开。”该人士介绍说,受现有公务员进人渠道的限制,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职位较难招到合适的人才,而聘任制则很好地弥补这部分欠缺。“聘任制公务员在报考条件的设置上更灵活、更具针对性,更强调报考人员的专业性。”该人士介绍说。

  记者从青岛市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了解到,本次招聘条件对年龄的要求为“不超过45岁”,与每年的省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相比,年龄要求放宽;但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要求则较为严格,多个职位要求报考者有在国内外知名研究所、国外本土企业从业经历,或者5年以上、8年以上工作经验,岗位设置也较高,有蓝色硅谷发展高级研究员、蓝色硅谷投融资管理高级主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高级主管、石油化工产业安全监管高级主管等。

  经过层层考核、优中选优,最终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职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合同一般是1到5年。薪酬待遇则需要双方协商敲定。”省公务员局相关同志介绍说,一般情况下,聘任制公务员与普通公务员相比,其工资相对高一些。

  相关资料: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的制度。内地多省市于2012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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