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第一案为谁敲响警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
秦火火”案庭审引发了社会和网民很大关注,此案的审理和最终宣判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给那些认为“网络是造谣天堂”的人敲响有力的警钟。
据了解,秦志晖等人曾公开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传播各种谣言,扰乱网络秩序,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名字“谣翻中国”。
公安部于2013年8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案件,如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蓄意造谣传谣案,“环保专家”董良杰编造虚假信息案,“网络爆料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案,“今日焦点网”等11家自建网站涉嫌敲诈勒索案,傅学胜制造传播“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案,湖南“全媒体记者”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等。
不少关注案件审理的网民认为,言论自由不是造谣自由,以讹传讹对社会危害最大,对于有意制造谣言者,必须依法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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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炮制了哪些谣言 秦志晖先后炮制出大量谣言,最终因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走上被告席。其谣言主要有:
张冠李戴,造谣生事。2013年2月,秦志晖以“东土秦火火”之名连发两条微博称,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援的哥哥“在德国西门子公司任职”“进入西门子公司后,该公司开始陆续在中国接到项目”“请问你们罗家在这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又得到了多少好处?”
秦志晖在法庭上承认,罗援的哥哥实际是在“西门公司”,被他“张冠李戴”成“西门子公司”。
道听途说,夸大其词。据秦志晖交代,2013年7月,他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
杨澜的消息后,未经核实,便通过“淮上秦火火”的微博账户,编造了“杨澜将20万元版税捐给希望工程后,又以其他名义将这些钱从希望工程领走”等消息。
在“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秦志晖在网上看到有人称外国遇难旅客赔偿金额高于中国旅客后,编写了“铁道部对意大利遇难女乘客茜茜的赔偿金额是3000万欧元,比中国遇难旅客高出很多”,这条微博被转发1.1万余次,评论3000多次,引发了网民对国家公信力的质疑。
捕风捉影,耸人听闻。2012年12月,秦志晖通过“炎黄秦火火”发布微博称,
张海迪“拥有德国国籍”。据秦志晖交代,实际是他在网上看到张海迪在德国小住过一段时间,便编造出张海迪拥有德国国籍的说法。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