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297家药店可卖配方乳粉 设专柜专区销售

2014-04-17 06: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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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4751家药店里,有1297家药店可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16日,记者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规范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 ,青岛将进一步规范药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而记者16日探访岛城多家药店发现,有的药店已按规定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有的则和其他产品混放,多数药店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种比较单一,有些药店坦承卖得并不好。

  卖问题乳粉“假一赔十”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的《青岛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专柜专区销售: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 、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提示牌规格可根据经营者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但均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

  新出台的意见,对于药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日常经营也有严格规定。首先,药店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之内生产的。

  药店还要严格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的食品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保质期等信息,发现有问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购入和销售,并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药店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要规范经营。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 、登记造册,并依法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置,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的处理措施。

  意见中还特别有“质量承诺”一条。对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如出现质量问题,药店实行先行赔偿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假一赔十”的赔付制度。

  连续出现两次问题吊销许可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关系着众多孩子的安全,意见明确要从严规范监管措施 。对申请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严格实施专项审核许可,对其经营条件实施现场核查,经审查具备条件的,许可项目注明为“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复查和规范,严禁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还将严格检查经营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等进货查验和记录情况,严格监督经营单位按照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条件,运输、储存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经营单位要建信用档案

  “青岛一共有4751家药店,目前有1297家药店是可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据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监管处处长孙立伟介绍,青岛可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数量还是不少的,有的药店已经达标,有的药店还不太规范,青岛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清理和规范这些药店,不达标的就要取消经营许可。

  今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加强抽检。参照药品“飞行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性抽检,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频次,并根据抽检结果严格依法查处。

  另外,还将全面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信用档案,采用电子或纸质媒介,对经营许可的颁发、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区分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进行全面记载。会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进口乳粉不能境内分装加贴


  在储存方面,意见规定,药店应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区域与库存药品有效隔离,禁止混放;储存销售条件应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要求,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通风等措施 ,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

  此外,药店还应指派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资质并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 ;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保证4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对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婴幼儿配方乳粉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

  药店进货时,要严格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商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索要加盖供货商印章的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供货发票、食品批次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

  “青岛不少药店卖进口乳粉,从今年4月份起,针对进口乳粉有一批新规定,药店一定要注意。”孙立伟特别提出,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中指出,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的规定,办理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此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探访

  不少药店还没设专柜


  青岛有1297家药店可以卖婴幼儿配方乳粉,那这些药店的乳粉卖得怎么样?是否达标呢?16日,记者走访了医保城、海王星辰健康药房、京城百草厅大药房、利群大药房等多家药店。

  上午,记者跟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青岛医保城的崂山店,在药店二楼一角,婴幼儿配方乳粉占据了方方正正的一个独立空间,与其他产品隔离开来,上方悬挂着醒目的绿底白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的牌子,货架上一种荷兰进口乳粉整齐摆放。

  “这儿整体就是比较符合规范的。”孙立伟一边看一边跟记者说,然后,他拿起一桶乳粉,指着上面人工贴上的中文标签说,“像这个标签,如果是今年4月1日后进口的乳粉,就有问题了,现在必须是入境前就要印刷在包装上的。”不过,从桶底的日期来看,这桶乳粉是去年6月份的,那时还允许这样的人工加贴中文标签。

  记者走访台东一家药店时发现,药店并没有对出售的国内某品牌婴幼儿乳粉设立专区,而是摆放在营养品货架的最下面一层,而乳粉的包装盒上面已经附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在和药店销售人员的交流中,记者了解到药店里的乳粉销售非常不景气。“很少会有人跑到药店来买乳粉,你看这附近到处都有大超市,大家还是去那儿买。”销售人员表示,这主要还是因为人们的购买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之前店里卖三个牌子的乳粉,还设专柜,但因为不好卖,现在就留下这一个牌子了。”

  记者在随后的走访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药店销售中备受冷落,销售情况不容乐观。虽然销路普遍不被看好,但也有一些药店负责人对此持比较乐观的态度。“现在虽然卖得难一点,但以后肯定会慢慢好起来。”一家京城百草厅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婴幼儿配方乳粉在药店出售是大趋势,在药店购买配方乳粉要比在超市等其他地方更放心,“毕竟我们在检验、渠道等管理方面都要更可靠、更严格”。

  文/图 记者 刘雪莲 实习生 刘恺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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