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友生系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判决 67人受制裁

2014-04-22 13:33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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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对涉及43家企业、67名涉案人员的“姚友生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判决,上述涉案单位及人员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名主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罚金492万元。

  经查证,姚友生与同伙于2010年开始在青岛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因山东省茌平县一些生产密度板的企业大多销售给不需要发票的零散客户,积攒下大量的销项发票,姚友生等人通过这几家企业的业务人员,低价购入上百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所需企业进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中赚取支付价税合计3.5%-7%的开票费。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与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对接收上述企业发票的青岛XX印务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重点落实了取得山东省茌平县企业的发票,发票上开具的品名都为中密度纤维板,但是根据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及对这些公司相关人员的询问得知,这些公司使用的原材料里面没有中密度纤维板,为了达到少缴税款和增加成本的目的,通过支付开票费,从别处购买了上述发票抵扣税款。

  经国税、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对涉案的55家企业依法追缴税款627万元,加收滞纳金58万元,处以罚款587万元。该案是近年来青岛市国税、公安部门查处的一例重大虚开发票案。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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