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玩耍闹矛盾扔树枝惹祸赔偿6万余元

2014-04-25 10: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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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刘斌  王蓉)  2013年3月 6日,上小学的李莉(化名)与孙明(化名)等人放学后一起玩耍,因双方发生矛盾,孙明将一根带刺的树枝扔向李莉,致李莉眼部受伤。李莉先后入院治疗3次,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出院后,李莉申请对其伤残、后续治疗费数额进行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李莉将孙明及其法定监护人告上法院,请求赔偿损失。

  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明系未成年人,其致李莉眼部受伤,孙明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李莉对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酌定李莉承担10%的责任,孙明的监护人(孙明父母)承担90%的责任,判决赔偿李莉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后孙明一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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