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用人单位不参加书面审查 最高罚款3万元

2014-05-07 10: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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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西目前正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实施2013~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与往年相比,今年先通过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提醒,相当多的用人单位等到规定时间截止月份才参加审查,建议尽早参加审查。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给予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不按镇街安排审查时间

  据介绍,今年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往年相比区别在于,今年先通过网上申报,申报后3~5日内可注意查看一下预约情况,也可申报后下一周携带相关资料到莱西市黄海中路1号劳动保障监察局现场审查。另外,今年不按镇街安排审查时间,用人单位可随时申报审查。

  同时,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只有极少数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仅需携带《劳动保障年检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大多数用人单位需携带规定材料参加现场书面审查。

  不参加书面审查,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自从3月中旬开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来,已有部分用人单位进行审查,但是有相当多的用人单位等到规定时间截止月份才参加审查,这样就会造成审查的“拥挤”,因此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建议用人单位尽早参加审查,避免扎堆。

  “不少用人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书面审查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违法行为,《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可添加莱西劳动监察qq 群下载相关材料,群号:141864887。咨询电话:88478430,短信咨询:13165094139。记者 孙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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