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加班3天多领7天工资 不得以调休名义拒付

2014-05-28 05:5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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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节加班3天,最多可领7天的加班工资。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放假安排,今年端午节小长假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共3天;其中,5月31日、6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日(公休日),6月2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按照规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以上相关规定,6月2日端午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5月31日、6月1日正常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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