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省道路面巡查 集中整治超速酒驾等行为

2014-05-16 06: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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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载、放下挡板故意遮挡号牌、挡板与车体连接部位几乎完全断裂、无证驾驶摩托车……5月15日,城阳交警大队展开集中整治,查处超载大货违法20起、无证无牌摩托车11辆,其他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60余起。市交警支队表示,自5月15日起,每日7时至19时在全市国省道执行路面巡查勤务。

  5月15日,在204国道正阳东路路口,一辆悬挂“豫N2×××3挂”牌照的红色厢式货车被城阳交警大队惜福镇中队民警拦在路边。在大货车驾驶室车门上,写着“载重34吨”。经过测算,民警发现该车实际载重40吨,超重6吨,超重在30%以内。

  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这辆大货车右前转向灯没有了。右后轮轮胎平面被磨得凹凸不平,内侧轮胎裂开一条口子足有十几厘米长,可以用手掀起来。执勤民警表示:“现在气温升高,大货车拉货又多,像这种轮胎开裂很容易发生爆胎的危险。”

  据民警介绍:“没有转向灯罚款200元,超载30%扣3分罚款200元,轮胎花纹磨平罚款200元,总共三项违法行为,但只能处罚两项,总共是扣3分罚款400元。我们责令他立刻整改轮胎,才能上路行驶。”

  民警查询得知,该车曾经5次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等隐患被山东省内国 、省道执勤民警开罚单,累计1000元罚款,该车司机未交罚款。在山东境内105国道、226国道、327国道、229省道、614省道,从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间,超速30%以下39次,累计4350元罚款,共违法44次未交罚款。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

  在204国道新青威路路口,记者看到,短短半个小时内,先后查获了4辆摩托车。执勤民警表示:“对于无证无牌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将处以15天以下拘留200元罚款处罚,无证无牌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则将予以15天以下拘留200元罚款处罚。”

  截至15日15时,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了解到,15日共设置20个检查点,2小时内共检查过往车辆300余辆,查获违法超载大货车20辆,暂扣无证无牌二三轮摩托车11辆,其他机动车涉证涉牌违法行为260余起。

  对此,市交警支队表示,将结合国省道和农村地区特点全面开展对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据民警介绍,自5月15起,每日7时至19时在青岛市国省道执行路面巡查勤务,各大队在辖区国省道设置巡逻岗,巡逻使用制式警车、开启警灯和GPS。

  记者 王琦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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