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路早市摊点“转正” 禁售小吃烧烤等商品

2014-05-22 10:3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5月22日消息  为规范沂水路周边占路经营的游商浮贩,遵循“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 ”的原则,优先扶助困难群体,充分发挥摊点群方便生活的作用。记者从市南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获悉,拟在沂水路人行道一侧设置早市摊点群。

  据介绍,沂水路早市摊点群经营时间:开市时间为早5:30分,收市时间为8:00 。经营者需到主办单位办理摊位证,并亮证经营,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地点,在摊位线内经营,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出借或出售经营设施及经营资格。入市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服从管理,依法交纳各项规费。摊点群经营门类以农副产品、工业小商品、服装、百货、鞋帽、旅游工艺品为主,禁止各种小吃、烧烤、非法音像书刊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禁止在市场销售的其他商品。业户进入摊点群经营,需经摊点群管理办公室对其商品经营范围和内容进行审核,业户需保证在进货渠道和市场销售中杜绝假冒伪劣,并同摊点群管理办公室签订依法文明礼貌经营协议书。一旦违反规定,出现假冒伪劣、宰客或其他不文明经商的行为,第一次管理办公室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并给于备案,第二次违反,则按协议书规定取消经营资格。

  市南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经营业户在经营期间要着装整洁,佩带经营证章,经营商品陈列整齐、美观、大方,明码标价。业户经营中坚持文明经商,公平交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严禁从事不正当的竞争活动,要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欺客、宰客,不得强买强卖,发生纠纷耐心妥善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经营包装食品或干海产品的业户,持有《身体健康证》,不得销售过期和霉变商品。摊点群内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可按要求到指定地域停放。

  在摊点群治安及秩序方面,经营业户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摊点群管理办公室,维护摊点群的治安秩序,勇于同破坏摊点群秩序的人,甚至犯罪分子做斗争,营业期间不准酗酒滋事、打人骂人、乱停乱放车辆,不得损坏花草树木,保护好摊点群设施及公共设施。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摊点群管理办公室可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或殴打、辱骂管理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摊点群管理办公室协同辖区办事处、城管执法、工商、卫生防疫、派出所、文化等部门对市场监督和检查,确保市场的经营有条不絮,正常运行。

  文/孙贴静

   [编辑: 董芳]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