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郝园园) 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按规定保存银行转账凭证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发票记载内容真实性的核对;积极探索建立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 ,定期公布虚开发票偷骗税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5月 24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
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提到,要以涉嫌虚开发票的案件为突破口,利用集中整治、区域整顿等形式,以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交通运输等“营改增”试点企业、异常注销走逃商贸企业以及违法行为高发的餐饮娱乐、建筑安装等行业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无实际经营场所、经营业务和经营人员的“ 三无企业”和其他涉嫌虚开发票企业为重点查处对象,突出打击成品油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分离”虚开行为及非法接受虚开发票进行偷逃骗税行为和餐饮娱乐、私人会所等发票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要打击制售虚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私自印制、伪造和贩卖各类虚假发票 ,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兜售虚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传播制售非法发票的违法信息。深挖制造、贩卖虚假发票犯罪团伙,捣毁制售虚假发票 、虚假税控机窝点、网络,整治物流、车站、码头、城市广场等虚假发票集散地和使用虚假发票比较频繁的娱乐性经营场所。
打击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逃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专门从事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要深挖严打,坚决遏制蔓延趋势。对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邮递、街头广告等方式大肆传播虚开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要坚决阻截查处。要打掉一批专门从事发票违法信息传播的犯罪团伙。
要从严从重查处非法发票 、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以案件易发、频发的行业和个人为查处重点,加大对购买、使用虚开发票 、非法代开发票及其他虚假发票进行虚抵税款、虚列成本、隐匿收入和所得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各种发票列支都要责任到人,对部分行政部门、机关团体 、军队等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法发票及虚假发票进行财务造假、虚报冒领、滥发奖金、贪污贿赂 、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要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财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的相应责任。
规范财务和现金管理,严控“ 三公”经费 ,加大预算单位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 。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按规定保存银行转账凭证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发票记载内容真实性的核对。对于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
对外公布检举电话号码、检举奖励办法 ,鼓励群众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进行检举,进一步扩大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建立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 ,定期公布虚开发票偷骗税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