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13日消息 为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快速实现就业,
市南区将于6月14日(周六上午)9:40—11:00在新泰路13号市南区职业能力培训中心402室面向高校毕业生及家长举办“
雏鹰课堂”讲座。
据介绍,本次讲座分为就业指导、就业政策讲解、心理调适、座谈咨询与岗位推介四个部分,将邀请职业规划专家孟老师详细讲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对毕业生非常关注的就业行业、岗位等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指导;同时,还首次与市南区团校合作,调适在就业创业方面的心理压力,并指导家长做好子女在就业方面的沟通引导工作;就业工作人员还将重点解读将于7月底开始申领的毕业生求职补贴、研究生住房补贴等政策,毕业生可以对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愿望等进行现场咨询,对提供的100个毕业生见习岗位、人才储备岗位现场对接。市南区诚挚邀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家长参加此次活动,联系电话:80779519。
通讯员 段薇 文/孙
贴静
相关链接:市区两级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1、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就业岗位补贴。凡市南区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南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用人单位可享受每月750元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期限至2014年12月。
2、免费培训政策。
青岛市市南区户籍五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分别享受在市南区职业能力培训中心开办的四级创业培训、综合职业能力培训。
3、创业扶持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在市内从事个体或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在期限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有固定营业场所,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45万元。创业人员经项目申报、评选等流程入驻区创业孵化基地可享三年房租补贴。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补贴。见习期间,青岛籍毕业生由见习基地和区、市分别以50%、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5、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青岛生源2014年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术院校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可申领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6、大学生人才储备政策。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派遣期内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大学生,可享受人才服务、户档管理、能力培训、事业单位岗位见习、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7、研究生住房补贴。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和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的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