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201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 市区最低1357元/月

2014-06-13 17:2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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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13日消息 自2014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核定申报上限为17786.6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六区为1356.67元,四市为1200元。

  住房公积金2014年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557.0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68.00元、四市分别为60.00元。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10671.99元,下限为2134.40元。有关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其他确定标准、口径不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文 宫昌乐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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