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将施新规 左侧车道低速20%罚款200

2014-07-16 09:50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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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7月1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对新条例进行解读。

  与之前相比,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副驾驶座椅;恶劣天气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建立港湾式停车带等内容。

  未满十二周岁禁坐副驾驶位

  安全气囊从弹出到展开只需1/20秒,相当于以300KM/H左右的速度弹出,由此产生的冲击力约为180公斤。在这样的撞击下,极易伤及儿童的生命安全。

  对此,新条例规定,“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不得安排12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未成年人,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安全气囊打开时可能对儿童造成的致命伤害,提高驾驶人加强儿童乘车的安全保护意识。

  左侧车道低速20%,罚款200

  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以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为主线,大力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截至6月30日,全省共查处大车违法占道6.9万多起,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但是,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还需用法律进行规范。

  省公安厅副厅长槐国栋介绍,新条例对高速公路行车规则进一步细化,破解大车违法占用左侧车道治理难题。在低速行驶治理方面,新条例规定,“对机动车在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左侧车道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处二百元的处罚”,这一规定,有助解决“高速公路不高速”问题。新条例还规定,“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大型客车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禁止驶入左侧车道”,此规定有助提升同方向二条车道的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是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和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党委书记田玉国表示,对此类违法行为,此前也曾治理过,但由于对“禁止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如何界定有困难,多少分钟为长时间无法律依据,因此造成取证难、认定难、争议大,致使大量的违法占道行驶车辆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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