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居民成立业委会 收取物业费停车费引质疑

2014-07-30 14:03   来源: 鲁南商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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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搬走了,位于市区沂蒙路与金源路交会处的一家属院陷入了无人管理的境地,一些退休在家的热心老人眼看着小区乱成一团糟,于心不忍,于是招呼着成立了业主自治委员会,但是收费问题却触动了大家的神经。这样的业主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收费的资质?

  由不交费到交纳各种费用,居民很委屈

  王女士至今也想不通,原来一分钱也不用交的小区为啥现在开始交费,不仅要交纳物业管理费,每月还得交纳30元的停车费

  王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是中国人民银行家属院东区,居住多年来一直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就在几天前,小区门口贴出收费通知,要求居民交纳每平方米0.5元的物业管理费,有车的每月还要交30元的停车费,虽然费用也不是很多,但是为什么突然收费?

  另外,王女士对于收费的主体也存在异议,难道几个人一商量,就能收费吗?是不是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因为没有交纳过停车费和物业费,王女士的车经常被拦在门外,让她很是恼火。

  拾起烂摊子还惹争议,业委会也委屈

  说起小区收费有人投诉的问题,业委会成员之一的房丽心里更是一阵委屈。在她看来,她这是做好事还招来一堆麻烦。“为了小区的安全和卫生,我们几个退休老员工才自发组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房丽说,小区原来是单位聘请的物业进行管理,单位搬迁后,物业也日渐松散,两个月前干脆撤离了,小区陷入了无人管理的境地。由于小区紧靠繁华路段,门口每天都会停放一些外来车辆,堵得门口无法正常进出,不仅如此,小区的卫生无人打扫,很是脏乱。

  房丽说,她还曾自掏600多元请人打扫了小区内的垃圾,每天晚上12点为小区关上门,早上5点多起床打开,坚持了一个多月,发现十分不方便,才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她的这一想法得到很多退休人员的支持,于是他们先后两次发布征求意见表,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根据反馈回来的表格显示,大多数人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

  29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门卫处看到了业主委员会成立通知,以及7月21日张贴的物业费、停车费收费公告。房丽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收回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意见表以及住户交费的情况。

  “我们每平方米只收取5毛钱的物业费,以及一天1元的停车费,这都是按照物价局最低标准收取的费用。”房丽说,现在小区雇佣了3个人轮流值班看管大门和打扫卫生,一个月下来要开支2700元工资,这些费用也不可能由他们自掏腰包来解决。

  房产局:业委会不是小区管理主体

  “业委会不是小区实施管理的主体。”临沂市房产局物业科王科长称,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在街道办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有关人员担任组长,然后开展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后行使权力。

  “现在很多人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认为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就可以直接对小区进行管理了。”王科长说,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是纽带和桥梁,代表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沟通,没有权利直接对小区进行管理。

  对于王女士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房产部门还没有收到有关的备案材料,成立的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还不得而知,但是业主委员会去直接负责小区管理和收费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王科长建议,从长远来说,提倡小区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而不是业主委员会亲自上阵。

  本报记者 吴慧 见习记者 赵红欣 李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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