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判无罪”要成司法共识

2014-08-23 10: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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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念斌投毒案”最终宣告无罪,离不开律师的坚持 、家人的执著和公众的关注,更离不开司法机关对程序正义的坚持。只有让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才能呵护公众对法治的信仰,进而将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22日对“念斌投毒案”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6年7月27日晚 ,福州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陈姓母女与租住其房屋经营食杂店的丁某某及其3个孩子共进晚餐后,有4人出现明显中毒症状。次日凌晨,丁某某的长子、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租赁陈家房屋、与丁某某相邻亦经营食杂店的念斌有重大投毒嫌疑,遂将其逮捕。在过去的8年里,念斌先后4次被判处死刑。

  历经多次死刑判决和上诉、长达8年悬而未决的“念斌投毒案”,将两个家庭卷入痛苦和崩溃的边缘。好在,正义虽然迟到,但终未缺席。如今,这场“拉锯战”终于有了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这对被关押8年的念斌及为其奔走申冤的家属而言,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也让那些长期关注“念斌投毒案”的人们总算松了一口气,并从此案曲折的历程中再次感受到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

  无数事实证明,冤案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造成的,其背后可能有多个错综复杂的势力,即便发现案件存在疑点,但仍企图将错就错、把冤案办成铁案。因此,每一起冤案的平反,都离不开多方面的合力,众多的良知和坚持才最终汇聚成一个公正的判决。“念斌投毒案”最终宣告无罪,离不开律师的坚持、家人的执著和公众的关注,更离不开司法机关对程序正义的坚持。不过,我们还应追问和反思:一个明显有问题的案件为何演变成8年的拉锯战?念斌无罪,谁有罪?

  司法机关主持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对嫌疑人作“有罪推定”。但是,在这起案件中,检察院发现“证据有瑕疵”,但依然对念斌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在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认定被害人死因 、投毒方式、毒物来源的依据都不确实、不充分的情况下,依然轻信口供,作出有罪判决。

  从收集证据到提起公诉再到审判,本该层层制衡把关的公检法机关,却层层失守,险些造成了一桩冤案。其中,最先失守、获取非法证据的公安机关,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现在,念斌终于重获自由,但事情不能就此终结,而应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继续追查真凶,还两个被害人一个真相。

  冤假错案对涉事家庭甚至家族的伤害,是难以想象和无法平复的,即便最终得到平反纠正、获得国家赔偿,也无法弥补无辜蒙冤者曾经的伤痛。冤假错案固然要纠正,但更要注重防范,为此,法院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就应当依法宣告无罪。只有让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呵护公众对法治的信念和信仰,进而将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希望司法机关将念斌案当成防止冤案发生的一个样本,以此剖析、反思刑事案件程序中的问题,推动国家法治进步,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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