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 。今年以来 ,该单位罚没收入锐减,在岗不在编人员已连续5个月未发放工资。目前,梁子湖区政府已介入解决该单位面临的窘境。(8月22日《西安晚报》)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机构膨胀”见怪不怪,很多执法单位的编制数与实际人数,相差数倍甚至十数倍。严重的冗员不仅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也成了“执法经济”的强大推手。比如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 ,执法人员竟多达 200人,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路政部门就只能“上路罚款”。
该物价局罚没收入锐减以后难以为继,折射出了之前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的行为相当严重,同时也释放出多重积极意义。在治理“执法经济”方面,相关部门一直不遗余力,禁令出台了一个又一个,尽管公路三乱之类的现象还依旧严重,吃“排污费”和“社会抚养费”还久治未绝,然而整体上还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时,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违法违规执法的行为受到了约束。“靠山吃山”的既得利益越阵痛,说明对权力的约束越有力,行政执法也就越规范。更为关键的是,当物价部门陷入困境长达数月发不出工资,既会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也会让其他地方类似部门产生紧迫感,由此促进体制改革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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