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
开会,有了最新的详细目录。与1998年的
禁令相比,新增了风景名胜地9处,细节规定也更加严格。面对这一规定,不少人都点头首肯。但网上也有个别人认为 ,这么列目录是列不完的,要列到什么时候?这显然是对政策的一种简单化理解。比如,一项政策的执行,原则性与具体化,其执行的效果差别非常大。原则规定不准到风景名胜区开会,怎么执行就成问题。什么样的地方算风景名胜?这一推衍,就很容易导致政令执行走样。而这种具体化的列举,就产生一种制度的刚性力量,成为一道高压线而不能碰。
事实上,当前抓作风建设,一个鲜明而突出的特点就是具体化。比如禁止公款送年贺节礼,一个时点一个节点地抓,一样一样地规定具体。正是这种具体性,使各级干部的执行非常明确。当然,把所禁之事列具体了,并不等于这个具体之外就不管了。恰恰相反,这种抓具体的背后,折射一个鲜明的信号,就是要正风肃纪,不允许搞歪风邪气。
而从此次两办印发的通知看 ,可谓更细化,更有可操作性。比如规定确需跨区开会的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凡此种种,都照应到了具体实际,但设定了制度红线。实践表明,抓具体的做法,是切合实际、一针见血的招数,比那些只抓原则的好得多。正所谓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没有花招可使、变通的办法可行。
9月30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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